重慶早期抑制快速響應(ESFR)噴頭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修訂及執(zhí)行新版標準有關要求的通知
2019/4/17 11:02:56
應急管理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
應急消評[2019] 16號
重慶早期抑制快速響應(ESFR)噴頭強制性產品
認證實施細則修訂及執(zhí)行新版標準有關要求的通知
各重慶早期抑制快速響應(ESFR)噴頭產品生產企業(yè):
新版標準的GB 5135.9-2018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(tǒng) 第9部分:重慶早期抑制快速響應(ESFR)噴頭》于2018年9月17日發(fā)布,2019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。依據(jù)國家認監(jiān)委《關于標準修訂時強制性產品認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和《關于強制性產品認證依據(jù)用標準修訂時有關要求的公告》有關規(guī)定以及強制性產品認證技術專家組(TC16消防)相關技術決議,我中心對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滅火設備產品 噴水滅火設備產品》中早期抑制快速響應(ESFR)噴頭相關內容進行了修訂。現(xiàn)將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修訂情況及執(zhí)行新版標準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要求
1、各早期抑制快速響應(ESFR)噴頭產品生產企業(yè)應盡快完成有關設計、工藝、采購及出廠檢驗能力等相關工作的調整,確保滿足修訂后的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滅火設備產品 噴水滅火設備產品》(具體修訂內容詳見附件一)的有關要求,確保早期抑制快速響應(ESFR)噴頭產品質量符合GB 5135.9-2018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(tǒng) 第9部分:早期抑制快速響應(ESFR)噴頭》的有關規(guī)定。自新版標準實施之日起,不滿足新版標準要求的產品不得出廠銷售。
2、自即日起,首次申請重慶早期抑制快速響應(ESFR)噴頭產品強制性認證的委托單位,應按GB 5135.9-2018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(tǒng) 第9部分:早期抑制快速響應(ESFR)噴頭》及相應的認證實施規(guī)則、細則的要求向我中心委托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。
二、工作程序
1、對于已經獲得舊版標準強制性認證證書的產品,各早期抑制快速響應(ESFR)噴頭產品生產企業(yè)應于本通知發(fā)布之日起,即可自行將按GB 5135.9 -2018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送至各分包指定檢驗機構,依據(jù)新版標準對單元內典型產品(每單元任選一個)開展確認檢驗;對單元內其他型號規(guī)格產品,可由企業(yè)自行開展確認工作,保留確認記錄備查,并向我中心提供符合性聲明。經確認符合新版標準要求的,企業(yè)通過“消防產品強制性認證委托業(yè)務系統(tǒng)”向我中心提交“證書轉換申請”。
2、各分包指定檢驗機構應確認企業(yè)提交產品及相關文件的符合性,依據(jù)GB 5135.9-2018及檢驗要求(詳見附件二)開展單元內典型產品(每單元任選一個)確認檢驗。
3、按照黨中央、國務院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貫徹落實“先證后查”的減負措施,本次證書轉換不安排工廠現(xiàn)場檢查,對文件審核符合要求的證書轉換申請,統(tǒng)一換發(fā)證書。
換證后,我中心將適時安排工廠監(jiān)督檢查,對符合認證要求的,將保持其強制性認證證書;對不符合認證要求的,將視具體情況暫停或撤銷其強制性認證證書。
4、舊版標準重慶早期抑制快速響應(ESFR)噴頭產品證書轉換工作應于2020年4月1日前完成,逾期未完成轉換的CCC證書,我中心將予以暫停。暫停超過3個月仍未完成證書轉換工作的,我中心將注銷舊版標準CCC證書,刪除“中國消防產品信息網”上的有關證書信息。
附件:
一、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滅火設備產品 噴水滅火設備產品》具體修訂內容
二、重慶早期抑制快速響應(ESFR)噴頭產品證書轉換確認檢驗方案
三、關于GB 5135.9-2018標準實施的技術決議
2019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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